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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有几种(养老保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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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养老保险有几种,养老保险分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弄懂社保系列1·社保的分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养老保险有几种,养老保险分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弄懂社保系列1·社保的分类有哪些?】

  我们国家的社保分为两种体系:

  一是“职工社保”:主要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这是公司会给上班族的买的。

  二是居民社保:包含两险,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这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人群,可以自己去缴纳的。

  1、“职工社保”:

  大家常说的“五险一金”,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但它不属于社保,是员工的重要福利,可以用于房贷、买房、租房等。

  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社保。

  而公积金在以前并不是强制缴纳的,但在2020年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规中,公积金也列为强制缴纳范围了。

  2、“居民社保”:

  包含两险,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可以报销看病费用,包括“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但很多老百姓都将两者称为“城乡居民医保”。

  居民养老保险:至少累计缴满15年,到了指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和职工社保相比,居民社保的福利会差一点,原因是职工社保是每月都要缴费,而居民社保则是一年交一次,所以是多缴多得。

  大家都弄明白了社保的分类了吗?你的公司一个月给你交百分之几的公积金?大家一起来说说吧。如果你觉得这个内容有帮助,记得点赞转发哦~关注美少女说保,带你读懂社保和保险。

  #社保##我要上条#

  对回答“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问题的感悟

  在“今日头条”的“悟空问答”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如图,大部分人员的回答是反映了其个人的思想观念。

  同样,本人也如图做了不同的回答。有的网友评论说“观点真新颖呀!”则回复了这位网友:

  “不是’观点真新颖呀!’而是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谬论太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明文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为什么非要把’基本’二字扔掉呢?法律也说明了’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有些人却视而不见呢?”

  这只是站在“养老保险”和“社保”是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立场上回答的问题,进行“区别”。

  1.大部分人认为:“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就是社保的一种。”其中都是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二字扔掉了的,所以就认为“养老保险是社保的一种”了,或是认为“社保包含养老保险”,还有人说“社保与养老保险是集合概念与子概念的关系”。这些说法显然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谁也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找到“养老保险”!

  需要说明的是,基本养老保险也不能简称为“养老保险”,这与“社会保险”可以简称为“社保”不同。当然“基本养老保险”也不是“社保”,反而才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简单的基本养老保险,这些人把“姓”(基本)都扔掉了还要“名”(养老保险)干什么呢?不知道这样对待他们自己的“姓名”又是否能够忍受得了呢?

  2.更重要的区别是在于是否为社会保障,属于社会保障范畴,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显然,“养老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内容。例如号称“三大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多缴多得”和“视同缴费”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个人工资薪金收入职务级别身份分配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了避税的税延“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等。

  也有人这样说“中国的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三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其实还是“三支柱”。但是,这些都不能是属于社会保障体系范畴的内容,因为这些都是按照个人“资本”进行分配的,不是社会保障。

  应当清楚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和安置等。

  3.应当知道“养老保险”,有人说“养老保险”包含“社保”当然也是错误的,然而是真的没有“养老保险”,还不如商业养老保险表达的明白。

  有一个网友说“养老保险保障的是养老风险”,但这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任务!当然也没有保障“养老风险”的保险,因为,谁也不知在什么时候人就没有了,还是在“养老”时的“风险”?

  4.有人说“我国社保有两种: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如图),这样的分类是错误的,我们国家就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怎么能分“两种”呢?无疑的,所谓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当统一,统一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安定团结的体现,还是老话说的好:“不要搞分裂”。

  5.这样的一个“养老保险”、“社保”问题,真是使人大开眼界。还是首先搞好基本养老保险吧,不要搞“养老保险”。

  未来5年社保将有哪些变化(一)

  近日,人社部印发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将有这些变化!

  (一)养老保险:

  ▷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完善对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在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加大基金中央调剂力度基础上,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适当加强中央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事权。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指导地方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

  ▷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社会保险##养老##养老中国#

  60周岁,社保缴纳15年,可能领不到养老金?因为这两个条件同时大变,提前知晓!

  按照现行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社保要求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60岁),二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5年。

  但是,​从人社“十四五”规划来看,未来5年将会启动“延迟退休”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也就是说,在“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下,未来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会有所提高,比如逐步提高到15.3年、15.7年,最终达到终值。

  “延迟退休”也是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 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直到达到预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可能会5年内提高1岁。)

  由此可见,对于60年代、70年代出生的劳动者而言,这类人群属于“临退人员”,不管是延迟退休还是延长缴费年限,都影响程度很小,即便延长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可能只会延长几年甚至几个月的时间。

  而影响最大的应该是80后和90后,因为等到他们退休时,不仅要接受比现在法定退休年龄更大的退休年龄(可能是63-65岁),而且缴费年限更会高于15年,可能是16年或者17年。

  虽然,延迟退休和延长缴费对于参保人而言没有利处,但是为了养老保险制度长久惠民,我们也要舍小家为大家,不过努力保障身体健康,退休后无时间限制多领养老金才是上上策,对此你怎么看?#延迟退休# #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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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F基金有哪些分类?】首先,FOF基金80%以上都必须是流动性相对来说比较好的公募基金。相比股票型的公募基金底层都是股票,可以清楚地看到,股票型的公募基金的平均波动率小于股票,而股票型基金的组合进一步降低了波动,例如可以最小化单一基金经理投资踩雷的风险等,所以总体来看它做到了风险的二次分散,使得FOF产品相较于同类型的基金产品来说有着不错的风险收益比。

  通过FOF组合中风险资产的占比分类,可以匹配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低混FOF作为FOF中较为稳健的门类,一般权益仓位定在10%-25%,固收类资产力争获取稳定票息打底的同时,兼顾权益类资产的弹性。

  养老型的FOF则是FOF中的另一个特殊门类。一方面,养老FOF分为目标日期和目标风险,目标日期是随着投资者生命的不同阶段会动态的配置风险资产的比例,而目标风险型的基金,会力争在组合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控制住整个组合的波动性,也就是组合的回撤。

  此外,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一系列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指引,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发展尚不完善的第三支柱,是对我们现存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体系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企业养老保险等很好的补充。(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

  养老金调整新方案即将出台,三类人涨钱了!

  2022年养老金肯定会涨,这是继2021年17连涨之后的第18连涨。从2005年到2022年,这18年也很长。落地的婴儿,可以变成翩翩少女,也可以变成英俊的小伙子。从退休到行动不便的老人,眨眼之间就能接触到。这18年,中国经济总量从18万亿元增长到114万亿元。

  所以,每当涉及到养老问题,都会引起我们的广泛关注,

  我国的养老金调整采用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的方法,调整范围是上年度12月底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定额调整,每个人调整的金额是一样的,你每月增加50元,我也增加50元,你增加60元,我也能增加60元。就具体增长额而言,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这主要体现了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就不一样了,我国养老金的计发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退休后的养老金调整依然采用这一调整原则。在往年的人社部调整通知中,明确要求,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在职时缴费高,缴费时间长,就应该得到鼓励,涨养老金,多涨挂钩调整拉开了不同类型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差距,体现的是公正合理原则。

  在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这部分,黑龙江省的调整方式最为简单,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就增加1.6万元的养老金。而辽宁省是遵循着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一元,超过15年的部分再增加一元。吉林省的则是最为复杂的方式,具体为缴费年限在2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26年到30年,超过25年的这部分,每年增加2.2元,而缴费年限在31年到35年,超过30年的部分每年增加3.6元,缴费年限在36年及以上的,超过35年的部分,每年增加4.8元。

  接着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部分,东三省的调整方式非常的相似。辽宁省是按照2020年年末的个人基础养老金为调整基数上调0.6%,黑龙江省是上调0.97%,吉林省是上调1%。在挂钩调整这一块,可以看得出吉林省的调整幅度非常的大。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东三省倾斜调整的部分。首先是高龄倾斜:辽宁省的高龄倾斜是70岁到80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增长45元,80岁以上的,增长90元。而吉林省是70到75岁的上涨40元,75岁到80岁的上涨50元,80岁以上的上涨60元。黑龙江省最少,70岁到80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增长30元,80岁以上的增长40元。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特殊人员的倾斜。人社部的文件中明确要给三类人多涨钱,这三类人该偷着乐了。

  三类人偷着乐:

  第一类人高龄退休人员,从各地的养老金调整通知来看,多大年龄才是高龄,我也给不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去年的上海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女性60周岁,男性65周岁,就可以享受高龄倾斜政策,但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把70岁作为享受高龄补贴的分水岭,达到这个年龄才能享受高龄补贴。而且年龄越高,享受调整的力度一般就会越大。所以,如果能得到这样的倾斜,照顾退休人员一定要保护好身体,身体不舒服要及时就医,早睡早起,抛弃不良习惯,争取活得更长一些。

  第二类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什么是艰苦边远地区?那无疑是生活条件艰苦,交通不便,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吃苦受累肯定要多一些。在这种情况下,在他们退休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适度的给予倾斜,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关心,同时也是鼓励有更多的人愿意到艰苦地区工作,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比如河北省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省市养老金调整方案也都有类似规定。

  第三类人,其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人社部要求,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如果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就要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类人偷着乐,同时却又有一类人,因为退休时间晚,而无法享受2022年养老金调整待遇。因为2022年养老金调整范围要求,是2021年12月底之前退休的人员,如果是2022年1月及之后退休的,就无法享受2022年的养老金调整了,但这并不代表这类人丧失了养老金调整资格。从明年起,也就是从2023年开始,他们也可以开始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了。

  总体来说,由于我国的养老金调整政策不够统一的问题,确实各地不同人群养老金倾斜的方式也不一样。

  综上所述,2022年养老金调整在即,就让我们等待人社部揭晓答案的那一刻吧!

  只要能涨大家就放心了,不管涨多涨少,身体健康最重要要。大家觉得呢?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或许有更大的惊喜。

  感谢阅读评论 欢迎关注!#​我要上头条#

  这种说法是不是在夸大自己的贡献?

  一位退休工人说:(单位给工人缴的养老金)其实是一样!单位交的钱就是你的钱!比如一个月应该是工资4500元,制定工资4000元给你发,剩下的500元是单位替你交社保。

  很多农民工都因为这些跟老板交涉过,很明白的。

  我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自我膨胀,掩而盗铃的说法!它完全把国家惠民好政策置之脑后,自私精致利已主义的说法!

  我们知道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企业缴费+个人帐户共同组成的。

  基础养老金是国家和地方按社会平均工资评定补贴的,它是国民经济收入的二次分配,它的多少是根据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高低决定的。

  北,上,广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充裕,职工基础养老金就高些,西北东北经济不发达地区基础养老金就低些,工人的退休工资也就低些。

  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多少,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它的来源是财政补贴地方统一数额的。

  单位替职工缴的养老保险,也并不是以上这位退休人的认知。它不是什么职工自已应得的工资,更不是职工自已创造的什么利润!

  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国家税收和工人工资是商品的成本。

  工人的生产价值就是工人入职时和企业双方认定的工资值。

  比如某雇工甲:企业方开出的工资待遇是每月1000元,向社会招聘雇工。雇工甲符合企业方的招聘条件,而雇工甲也认同了企业方每月1000元的工资待遇,双方协议雇佣关系成立后,那企业给雇工甲每月的1000元就是甲为企业创造的利润,也就是甲的生产价值。如果企业按时按数额把工资全给了甲,那甲为企业生产的价值就没有了。

  而企业为雇工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是国家强制企业为保障职工利益,解决职工养老问题的一项类似于税收的一种规费。

  它和个人没多大关系,可以是甲,可以是乙,也可以是其它人,它也归类于商品成本之內容。

  比如一双鞋子。它的布料是10块钱,国家税收是5块钱,各种人工费(设计人工,生产人工,,经营人工,销售人工是3块钱,耗材,厂地租金等杂费5元。

  那这双鞋子定价就是10元+5元+3元+5元=23元,才够本钱。

  如果企业再为职工缴纳社保金,那企业主只会把这份支出平均到每一双鞋子上,比如每双鞋子均摊3元。那这双鞋子只能卖到23元+3元=26元,企业才不赔不赚,任何企业不会赔钱卖货的。也没有任何一家企业会赔钱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把这份开支加到商品成本里转嫁给了大众消费者。

  所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不但不是职工创造的利润,反而是企业负担,它增加了商品成本,提高了商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了产品的销量。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两个企业生产同品质材料的鞋子,不用给职工缴保险的这家企业,一双鞋子少卖三块也够本了。而另一家必须给职工上保险的企业一双鞋子必须要比另一家多卖三块才够本。

  二者相比较前者企业要比后者竞争力更具优势!更有利润空间和价格灵活性,真的竞争下去谁会壮大,谁会倒闭结果还不是很明显吗?

  社保政策是国家为公民提供的福利政策,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以人为本,人人能安居乐业的惠民政策。我们的这些退休老人在享受国家福利的同时要学会感恩国家,端正自已的世界观,改正自已自私自利,一味追求享受不劳而获的腐朽作风!做一个正能量积极上进的好公民!

  【在养老问题上,《社会保险法》就是国家的根本准则,千万别把法律当空气!!】

  同时刷到两篇微头条,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

  第一篇,全文截屏为截图一。这位大概是个识字有限、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的作者,人家的观点很明确:农民所缴的公粮就是现在的社保,不能变个名称就不认账,否则就是没良心。

  问题在于公粮是国家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征收的农业税,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业税是保证当年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属于税收法律制度的范围,不缴税是要受到经济处罚甚至刑事制裁的,我国《刑法》中的涉税犯罪很多啊。非农人口食用公粮都是要付钱的,不可能是白吃的,根本不存在掏钱购物还要感恩戴德、讲什么良心的问题。

  说到底:缴了公粮,只是履行了农民对国家的法律义务,国家根本没有返还或回馈的任何可能性,两不相欠。现在,作者武断地认为公粮就是社会保险,自然就只能由国家无偿地给农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却不用再缴费参保了。可惜的是:《社会保险法》中,根本就没有就把缴农业税和养老保险待遇联系起来的法律规定。因此,这种说法就是标准的移花接木,一女二嫁,确实是太荒唐了。如此地胡拉乱扯,社保局肯定就不吃这一套。

  第二篇是一位大学教授写的,全文截屏为截图二。说到底就一句话:农民应该实行退休制度,从法律、情理上都是如此。

  问题在于:1、《宪法》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见截图三),实行退休制度的对象,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职工,根本就没有包括农民。2、《社会保险法》第十六规定(见截图四)的城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法定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15年。所有城镇职工必须缴费参保,还不能少于15年。从城镇职工包括的人员类别来说,只有以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身份缴费,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不仅要缴费,还必须按与企业职工相同的标准缴费,目前每年最低缴费都在8000元及以上。如果不缴费的话,无论你说破大天都是废话。

  毫无疑问: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必须按照国家顶层设计的总体思路,逐步地加以解决。但是,前提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积极地缴费参保。说到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一个雄伟的目标,要靠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奋斗去实现,共同富裕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根本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舒舒服服地躺平,梦想着一分钱不缴,只会一味地手心向上,共同富裕肯定就是一句空话。

  我在想:堂堂的大学教授,体制内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宪法》的至尊法律地位吧,不可能不知道《社会保险法》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又是社会保险领域的国家规矩吧,那么请问:你依的是哪个国家的法律,讲的又是哪里的情理?难道《宪法》和法律对大学教授们就没有一点儿法律约束力?就可以信口开河地自造法律吗?这究竟是谁惯出来的毛病?

  这种无法无天的状况,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

  【人社部:#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 6月30日,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在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加大基金中央调剂力度基础上,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适当加强中央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事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中国新闻网)

  基本养老金重新核算对评论的回复(70)

  网友A评论原文:

  依据交费数额多少确定养老金是比较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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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依据交费数额多少确定养老金是比较公平的?”那就是“养老保险”而不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也真的成了“养老金”。应当清楚你说的“交费”是个人缴费,无论“缴多”,“缴少”将已经在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体现。但是,计发基础养老金不能用“交费”的多少去衡量,因为,没有办法证明个人在社会统筹中“交费”了(除去灵活就业人员等),甚至还要证明是“多缴”,即比应当缴的数额还多。所以,在社会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依据“交费”获得基本养老金没有“比较公平”的道理。为何自己参加社会劳动了而不提劳动的多少呢?

  网友B评论原文:

  多劳创造的成果,自己都不得一份!怎么多得?多劳少得!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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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应当分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应当分清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应当分清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应当清楚它们的对应关系。不应当以个人缴费跑到社会统筹中来“多得”基础养老金。不是“多劳创造的成果,自己都不得一份!”,而是参加社会劳动一年对应的有一份均等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怎么多得?”,“多得”是比应当得的还多,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平衡受不了,何况还没有“多缴”。

  是的,“多劳少得!减法……”,这就是目前大部分人的情况。

  网友C评论原文:

  分配问题是分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阶段,应以退休前所交个人收入所得税、社保费、为国家荣立几等功来计算养老金等级,体现多劳多得、多交多得、功勋多得。唯有如此才能充分调动全体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否则谁还多劳?谁还多交?谁还为国为民拼命?这样才能让退休前贡献多的人的成果,不致于在退休后被所谓的平等公平完全贫化,也有利于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的风气.…对于残障低能社会应当分类救济,那是人道问题,与合理分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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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那些“贡献”已经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以各种劳动报酬的方式体现,那些“功勋”也应当体现在社会优抚中,建议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优抚法》。你说的这些都不应该再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体现。由于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存在,你个人缴费并没有“多缴”,有什么权利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多得”呢?均等分配不是平均,基本养老保险以个人参加社会劳动年限均等分配还是“按劳分配”,还是“多劳多得”。就是不应当用“钱”的所谓“多缴”来换取“多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社会保障中这也是不光彩的事情。有钱可以投资入股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是不会“贫化”。以自己的劳动合理的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才是公平。

  网友D评论原文:

  在哪里操袭的,还津津有词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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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你能编一个《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吗?恐怕都不知道“退休年龄”放在哪合适。

  不能只知道个人缴费“多缴多得”、没有个人缴费就“视同缴费”。建议均等分配了就说是一样的分配,平均主义。还说谁都不缴费了钱从哪来,顾及的还是个人缴费的“多得”。

  网友E评论原文:

  只有鼓励多缴多得,才能有更多的人多缴长缴,社保才能运转,人老了才能有保障,这可能是一定时期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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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只有鼓励多缴多得,才能有更多的人多缴长缴”,而不是“社保才能运转”,是鼓励公民积极参加社会劳动才是可持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以个人缴费“多得”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是什么“定律”?是越有钱越生钱的资本定律。

  网友F评论原文:

  挣得多缴得多退休时拿得多。不服就多缴点。挣钱不多当然缴费不多还想退休多拿。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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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你不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不是“挣钱”多少,只有“挣钱”太多了就不应当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

  只有鼓励公民积极参加社会劳动才是可持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另外,你能说出个人缴费在哪“多缴”了?

  网友G评论原文:

  视同微费是指"老人"1994年在企业前工作时并没有养老金只有企业退休金企业也缴纳税务是一种过渡一词1994年才实行社会保险统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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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能不能明白一点,人家“视同缴费”是“视同”个人缴费,就是说没有个人缴费也有个人缴费了。

  网友H评论原文:

  多缴不多得。企业员工肯定会缴最低档,灵活就业者会拒绝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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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在社会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为什么要“多得”呢?也并没有“多缴”啊。“企业员工肯定会缴最低档,灵活就业者会拒绝缴纳养老保险”,那也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与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有什么关系?只要参加社会劳动了,在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替缴社会统筹,不在用人单位由自己个人参加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了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基础养老金。

  (注:没有删改,原文展示)感谢写出评论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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